配资资讯宝下载 湖北广电: 关于湖广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8-06 12:02    点击次数:72

配资资讯宝下载 湖北广电: 关于湖广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

证券代码:000665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湖北广电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36 转债代码:127007     转债简称:湖广转债        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“湖广转债”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 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    •   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:2024 年 6 月 28 日    •   兑付本息金额:108 元人民币/张(含税)    •   兑付资金发放日:2024 年 7 月 1 日    •   可转债摘牌日:2024 年 7 月 1 日    •   可转债最后交易日:2024 年 6 月 25 日    •   可转债最后转股日:2024 年 6 月 28 日 定的条件将“湖广转债”转换为公司 A 股普通股。当前转股价格 3.79 元/股。  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“证监许可[2018]39 号”文核准,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18 年 6 月 28 日公开发行了 17,335,920 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 〔2018〕337 号”文同意,公司 1,733,592,000 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债券代码“127007”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5 号——可转换公司债券》及 《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募集说明书”)有关条款的规定,现将“湖 广转债”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:    一、兑付方案    根据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到期赎回条款的约定,在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,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 8%(含 最后一期利息)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“湖广转债”,即 “湖广转债“到期赎回价格为 108 元人民币/张(含息、含税)。    二、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 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5 号——可转 换公司债券》等规定,“湖广转债”将于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26 日开始停 止交易,2024 年 6 月 25 日为“湖广转债”最后交易日,最后一个交 易日可转债简称为“Z 湖转债”。    在停止交易后、转股期结束前(即自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26 日至 2024 年 6 月 28 日),“湖广转债”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“湖 广转债”转换为公司股票 A 股普通股,目前转股价格为 3.79 元/股。    三、兑付债权登记日(可转债到期日)    “湖广转债”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28 日,本次兑 付的对象为截至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28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全体“湖广转债”持有人。    四、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   “湖广转债”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 108 元人民币/张,兑付资金 发放日为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1 日。   五、兑付办法   “湖广转债”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证 券机构划入“湖广转债”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。   六、可转债摘牌日   自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1 日起,“湖广转债”将在深交所摘牌。   七、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,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(含证券投资基金)应履行纳税 义务。依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相关规定,公司将以本次债券面值上浮 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按 20%的税率代扣代缴,即每张面值 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 106.40 元人民币(税后)。上述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,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的税务部门缴付,同时所得税最终代扣代缴政策,以各兑付机构所在 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。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。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 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,纳税人可以按要求在申报期内向当地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。 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,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,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 行缴纳,即每张面值 100 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 108.00 元 人民币(含税)。   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、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 (分别简称 QFII、RQFII)等非居民企业(其含义同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》),根据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 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 2021 年 34 号) 规定,自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7 日起至 2025 年 12 月 31 日止,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,即每张面值 100 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 108.00 元人民 币(含税)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 设立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    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其他投资者,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纳税义务。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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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810(c)(3)(A),公司有180日历天的合规期,或直至2023年3月20日配资资讯宝下载,以恢复根据上市规则的合规。如果在180天合规期内的任何时间,在至少连续十个工作日内,本公司美国存托凭证的收盘价为每股1.00美元或更高,则纳斯达克将向本公司提供合规书面确认,该事项将结束。